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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西总医院标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发包邀请公告
阳西总医院标牌标识制作安装项目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阳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西县实施乡村振兴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修订)的通知》(西府〔2024〕7号)的文件要求,拟采用合理低价法选定该项目的施工单位,现邀请符合资质的公司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发包范围
(一)工程概况:根据设计图纸(详见附件)要求,开展阳西总医院“三 个院区”(阳西总医院人民医院、阳西总医院中医医院、阳西总医院妇女儿童医院)标牌标识制作安装(施工内容详见附件)。
(二)工程预算费:486913.34元(三个院区合计,含暂列金39929.29元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471.52元)。最终结算价以结算审定金额为准。
(三)资金来源:各院区自筹解决。
(四)付款方式: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定后,30天内按结算审定价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工程建设地点:阳西总医院“三个院区”。
(六)工期要求:20天。
(七)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报价要求
(一)参选企业提交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486913.34元(含暂列金39929.29元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5471.52元),且不得低于成本警示价375285.65元(暂列金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列入下浮,成本警示价为预算价486913.34元减除暂列金及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后下浮15%),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参选企业提交的报价为三个院区合计,并分别列出三个院区的预算价(根据工程量提交三个院区的预算书)。
(三)参选企业一次性提交不得更改的报价密封后送到阳西县人民大道151号阳西总医院采购办。
三、评选标准
以报价低于平均值且最接近平均值的一家企业为工程中选企业(如出现报价低于平均值且最接近平均值且报价相同的企业情况时,则通过抽签选定)。
四、承包企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质;
(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五、报名要求
(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8月12 日17时30分止。
(二)地点:阳西县人民大道151号阳西总医院采购办。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时按参选报名书(样本)(格式详见附件)要求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
(四)联系人:梁小姐(电话:0662-5885263)。
六、确定候选承包企业时间
2025年 8月13 日(暂定)上午9:30,地点:阳西县向阳路30号阳西总医院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阳西总医院
2025年 8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