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人口司近日发布《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基于近年来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的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数据,对流动人口的总量、结构、分布特征进行了分析,对中长期人口流动迁移趋势及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展望,提出了相关建议。同时,基于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的流出地卫生计生服务、流动老人健康服务专题调查,分析了流出地人口变动状况及相关影响和流动老人的健康服务情况。《报告》包括主报告及人口流动迁移和城镇化、流出地人口变动状况及相关影响、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和家庭发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流动老人健康服务等5个专题。主要内容如下:
一、未来一段时期我国人口流动迁移仍将持续活跃。
2015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2.47亿人,占总人口的18%,相当于每六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未来一二十年,我国仍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进程,2020年我国仍有2亿以上的流动人口。“十三五”时期,人口继续向沿江、沿海、沿主要交通线地区聚集,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人口继续增长,中部和西部地区省内流动农民工比重明显增加。
二、新生代流动人口占比持续提高,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明显上升。
2013年调查的务工经商的劳动年龄流动人口中,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占48.8%。2015年相应劳动年龄的流动人口中,新生代的比例已经超过一半,为51.1%。
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呈上升趋势,且老化速度快于全国人口。2013年流动人口的平均年龄为27.9岁,2015年为29.3岁,增加了1.4岁[1]。
三、东部地区的流动人口比重有所下降,西部地区人口流动渐趋活跃。
从流动人口的区域分布看,2013年,东部地区流动人口占全国流动人口的比例为75.7%,西部地区为14.9%;2015年的相应比例分别为74.7%、16.6%。由此可见,东部地区依然是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地方,但占比有所下降,而西部地区占比有所增长。
东部地区流动人口以跨省流动为主,2013年东部地区跨省流动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比例为88.2%,2015年相应的比例有所降低,但仍为87.7%。
四、流动人口流向中心城市[2]的比例下降,流向非中心城市地区的比例有所上升。
中心城市吸收的跨省流动人口虽然过半,但比例有所下降。2013年流向中心城市的跨省流动人口占全国跨省流动人口的比例为56.8%,2015年降为54.9%。
中心城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和地区吸纳省内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的比例在增加,逐渐成为吸收省内农村户籍流动人口的主要地区。2013年流向中心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和地区的省内农村户籍流动人口占全国相应人口的比例为45.6%,2015年该比例为50.5%。
五、家庭化流动趋势加强,流入人口的家庭规模[3]有所扩大。
2015年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规模为2.61人,与2013年相比,流入人口家庭规模增加了0.11人。超过一半的家庭有3人及以上同城居住。从流动范围看,省内流动人口的家庭规模大于跨省流动人口。2013年,跨省为2.43人,省内为2.65人;2015年,跨省为2.54人,省内为2.75人。
居住时间越长则共同流动的家庭人口数量越多。从居住时间看,2015年,居住3年以下的流动人口平均家庭规模为2.29人,居住3-4年的为2.70人,居住5年及以上的为2.95人。
六、流动人口的居留稳定性持续增强,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生育的比例快速提高。
调查显示,流动人口在现住地的平均居住时间超过4年,有一半人在当地居住时间超过3年。未来打算在现住地长期居住的比例超过半数。
与2010年相比,2014年流动人口子女在现居住地出生的比例上升了29.1个百分点,达到56.6%。相应地,在户籍地出生的比例明显下降。
流动人口子女出生地分布
2010年 2014年
七、流动老人规模不断增长,以低龄为主,照顾晚辈、养老与就业是老人流动的三大原因。
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流动老人健康服务专题调查显示,流动老人占流动人口总量的7.2%,年龄中位数为64岁,其中约有八成低于70岁(其中,60-64岁约占54%,65-69岁约占24%),70-79岁的占18%,80岁及以上的高龄流动老人不到5%。照顾晚辈、养老与就业构成老人流动的三大原因。其中,照顾晚辈的比例高达43%,为与子女团聚或自行异地养老的比例为25%,仍有23%的流动老人因务工经商而流动。
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社会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覆盖面不断扩大。
流动人口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比例持续上升。2015年,89.3%的流动人口至少参加一种医疗保险,比2011年提高21个百分点。2015年,0-6岁的流动人口子女的《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为91.8%,比2014年提高5个百分点;流动人口子女免费接种比例达98.4%。在2014年有过生育行为的流动妇女中,至少接受过1次产前检查的比例为99.6%,接受产后42天健康检查的比例为80%。
流动人口的医保参与率
2011年 2015年
《报告》的附录部分整理记录了近1年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方面的重要事项和主要活动,综述了近年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理论和政策研究,公布了2015年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的基本情况。
原国家人口计生委从2010年开始组织全国范围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每年发布年度流动人口发展报告,《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已连续出版7年。
[1]根据2012年和2014年全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计算得到的全国人口的平均年龄分别为36.8岁和37.5岁,两年间增加0.7岁。
[2]中心城市指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
[3]流入地家庭规模指流动人口在流入地的家庭成员数量。